马寅初经济学院博士生郭姝、孟佳在第六届中国与发展国际学术年会报告入选论文

时间:2023-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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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主办、中国发展研究院和经济系共同组织的第六届中国与发展国际学术年会(The 6th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f China and Development Studies)于2023年6月10-11日在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管理学院举行。本届国际学术年会以“经济发展与安全”为主题,旨在汇聚海内外优秀学者,从理论研究和经验研究两个方面推进对中国发展及其对世界影响的理解,并以此丰富现代经济学研究、为中国经济改革和发展做出贡献。天津大学马寅初经济学院创院院长、卓越教授张中祥指导的2020级博士研究生郭姝和2021级博士研究生孟佳在论坛金融分会场和环境经济学与政策分会场上分别报告了各自入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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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姝报告了与导师张中祥的合作论文“Green credit policy and total factor productivity: Evidence from Chinese listed companies”。本研究利用中国上市公司2007-2019年的面板数据,考察2012年颁布的《绿色信贷指引》政策对上市公司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绿色信贷政策可以显著提高污染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并且这种影响对私营企业、所在行业竞争程度高的企业以及所在地区金融自由化程度高的企业更为明显。另外,增加绿色创新和降低代理成本是促进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两个渠道。进一步研究表明,《绿色信贷指引》不仅对重污染企业有效,对轻污染企业同样有促进作用。此外,该政策还可以改善企业经济绩效。总的来说,本研究揭示了《绿色信贷指引》政策对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长期影响及其微观机制,为改进绿色信贷政策和促进绿色发展提供了经验证据和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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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佳报告了与导师张中祥的合作论文“Effective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s: Evidence from China’s capital market”。文章以2006-2020年间中国的上市企业为样本,研究环境处罚和环境信息披露是否会影响企业的股票收益率,从而在企业间产生不同的风险溢价。研究发现,环境处罚会提升企业的预期收益率水平,从而增加这类企业在资本市场中的融资成本。相比之下,环境信息披露行为能够降低企业的预期收益率,投资者会向其面临的环境风险敞口要求更高的补偿。对环境处罚和环境信息披露的作用机制的分析发现,环境处罚政策会导致更高的环境合规成本,从而使投资者向这类企业要求更高的收益补偿;而环境信息披露行为可以通过降低投资者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增加投资者关注度这两个渠道,最终降低企业的风险溢价水平。此外,环境处罚对企业预期收益率的影响在重污染企业中并不明显,并且重污染企业相比于非重污染企业能够更好的通过披露环境信息来降低自身的风险溢价。本研究也发现,企业声誉在影响环境规制政策和企业收益率的关系中发挥重要作用,正面的企业声誉能够加强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对风险溢价的降低作用,而负面的企业声誉则会抑制这一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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