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库成果|张中祥 邵珠琼: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单项冠军 增强产业链控制力

时间:2022-08-26

本文是天津大学马寅初经济学院和国家能源、环境和产业经济研究院承担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重点课题《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研究》专题二《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单项冠军 增强产业链控制力》的研究报告。方便阅读,这里省略了脚注和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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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是指长期专注于制造业某些特定细分产品市场、生产技术或工艺国际领先、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列的企业,是制造业创新发展的基石。单项冠军企业的培育和成长对中国摆脱产业链低端锁定、突破“卡脖子”困境、增强产业链控制力、提高产业链的稳定性和质量至关重要。与全球隐形冠军企业最多的德国相比,中国的单项冠军企业在数量和质量方面都有待提高,对主业的聚焦程度和全球化程度都有待增强。对此,政府可以提供有利于企业生存的制度保障,维护有助于企业成长的市场环境,引导企业聚焦主业提质增效,为企业全球化提供服务。与德国隐形冠军企业相比,中国单项冠军企业的研发投入比重有待增加,研发投入方式的集约性和高效性有待改善。对此,政府应当加强产权保护制度以保障企业创新的合法权益,打造有利于企业创新的生态环境并为企业创新产品的应用提供更多场景。

一、培育单项冠军企业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和政策意义

为了引导制造业企业聚焦主业提质增效,走“专特优精”的发展道路,自2016年起,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印发了《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全国范围内遴选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实施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有利于引导企业树立“十年磨一剑”的精神,聚焦主业;有利于突破制造业关键重点领域,促进制造业迈向中高端,为实现制造强国战略目标提供有力支撑;有利于在全球范围内整合资源,占据全球产业链主导地位,提升制造业国际竞争力。

基于数据可得性、评价标准一致性、可比性等因素的考虑,在研究中国的单项冠军企业时,本文使用工信部网站公示的四批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培育企业名单作为分析的基准数据来源,并结合文献研究和调研了解的单项冠军企业作为案例分析的素材来源;在进行国际比较时,将中德“隐形冠军”峰会公开发布的数据和德国管理学家赫尔曼·西蒙(以下简称西蒙)的研究调查数据作为分析比较的基础。

(一)单项冠军企业比领军企业更难培育且更有研究价值

之所以将研究重点聚焦在培育单项冠军企业而非打造领军企业方面,有以下几方面考虑:

首先,中国最担心的其实并非领军企业本身,而是核心技术、关键部件或特殊材料等,特别是那些在国际竞争中不具备优势的部分,而这些瓶颈的突破依靠的就是单项冠军企业。如果单项冠军企业掌握了核心技术、关键部件或特殊材料等,那么在中国这样一个拥有众多人口庞大市场的国家,其具有非常多的机会发展成为大企业并进一步成长为领军企业。与成长为领军企业面对规模的发展性问题相比,成为单项冠军企业需要解决的通常是有无的突破性问题,相比之下,单项冠军的培育更为困难,与领军企业相比,对单项冠军的研究非常重要。

其次,本文中对单项冠军企业的案例分析也包含了其向领军企业的发展过程(如华为案例),其中更多值得学习的是企业成长过程中有哪些好的经验做法,比如聚焦主业等。提炼总结企业好的做法,对于单项冠军和领军企业都具有一般意义上的借鉴价值,比单独对领军企业进行个案分析更有代表性和研究意义。

最后,在国际比较方面,各国对于领军企业没有相对统一的评价体系和标准,而对与单项冠军相似的隐形冠军企业的评价标准比较一致,因此从比较标准、参照意义和分析价值等方面来看,对单项冠军的研究更具有意义。

(二)单项冠军企业研究以德国隐形冠军企业为参照标准

《实施方案》对示范企业和培育企业在细分目标市场的聚焦程度,在细分产品市场中的市场占有率、生产相关的关键性指标性能、创新能力、经营业绩、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的时间等方面都进行了详细规定,重点考察企业的市场聚焦度、市场地位、技术水平、经营业绩和市场专注度,主要评价指标如表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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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冠军企业的遴选标准和评价体系与西蒙提出的“隐形冠军”企业的评价标准相一致,基于此,本课题将德国的隐形冠军企业作为中国单项冠军企业的研究参照对象进行国际比较。

“隐形冠军”企业这一概念是由西蒙于1990年和1992年分别在《企业管理学》和《哈佛商业评论》中引入企业界和学术界的,用来代表那些不为消费者所熟知的在全球或区域市场上具有领先地位的中小企业。顾名思义,“隐形冠军”企业包含“隐形”和“冠军”两层含义。

第一层含义,“隐形”是指企业及其产品在消费者群体中知名度较低,不为消费者所熟知。大多数隐形冠军企业从事B2B (Business-to-Business)领域的生产活动,以企业为客户,是上游供应商,不直接面对消费者;只有很少企业活跃在B2C(Business-to-Customer)或C2C (Customer-to-Customer)领域,与消费者有所接触。谢丹丹等(2020)指出,据西蒙统计,德国的隐形冠军企业有69%从事B2B的制造业,20%从事C2C的制造业,还有11%从事服务业和其他领域。

其次,“冠军”是指这些中小企业通常都专注于业务,扎根在细分行业,掌握了细分行业的核心技术、关键部件或特殊材料,其产品难以被超越和模仿,企业很难被替代,因此在细分市场领域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生产优势和话语权,对终端产品的生产甚至具有决定性作用。

与“隐形冠军”的含义对应,隐形冠军企业的特点主要有三,即冠军(以市场占有率衡量)、小企业和隐形。根据李森等(2020)的统计,学者们对隐形冠军企业的评价标准在具体指标方面有所差异,但都离不开这三点要素。

西蒙(1996)将隐形冠军企业所具备的三个特点概括为:第一,市场份额位居世界前二或欧洲市场第一,或与竞争对手相比处于领先地位;第二,年销售收入一般不超过10亿美元;第三,社会知名度低。进一步地,西蒙(2009)将隐形冠军企业的三个特点修改为:第一,市场份额位居世界前三或欧洲市场第一;第二,年销售收入不超过40亿美元;第三,知名度低。后来,西蒙(2012)将隐形冠军企业标准的第二条修改为“年销售收入一般不超过50亿欧元”。

Lee(2009)将韩国隐形冠军企业的标准概括为:市场份额在韩国国内市场上位居榜首,或在世界市场上位居前三;年销售收入低于1万亿韩币。

Kim(2010)从更广义的角度界定了隐形冠军的概念,即企业规模较小,但通过在细分市场精耕细作最终成为全球市场的领导者。

Woojin(2016)将隐形冠军企业的特点概括为:第一,市场份额在国内或海外位居第一;第二,企业更依赖自有资金而非外部融资;第三,对债券融资的依赖程度相对较低,一般低于行业的平均水平;第四,重视研发活动,研发水平一般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第五,专注于某一特定领域,其增长与债务增加无关。

Petraite和Dlugoborskyte(2017)将隐形冠军企业界定为知识密集型中小企业,80%的收入来自国际市场,并且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市场份额位居全球前三或国内第一;第二,收入规模为中小企业水平;第三,知名度较低。

德国为什么会产生如此多的隐形冠军,为何要将德国隐形冠军企业作为中国单项冠军企业的参照标准呢?杨小刚(2018)的研究表明,首先,在德国人严谨而理性的性格、德国企业对员工的重视、德国对产权制度的保护以及双轨制的职业培训制度(学生除了在课堂学习理论知识外,必须有固定时间在工厂实践和培训)等因素的综合影响下,德国产生了非常多的产品和市场份额在世界数一数二的隐形冠军企业。其次,不同于过度投入服务行业而相对忽视生产行业的英国、法国和美国等其他发达国家,德国的中小型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以工业制造为主,把就业大多留在了德国,其稳健的经营方式,对德国国民经济的稳定发挥了积极影响,使德国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中受到的影响很小。

正如报道中指出的,西蒙在2017年讲到,要想成为隐形冠军就要去要求非常高的市场,而不是要求低的市场;一定要找到最强劲的公司,找到最强劲的对手,才能激发最强劲的能力。基于此,中国要想培育好发展好单项冠军企业,应当主动对标德国的隐形冠军企业,分析其成长特点和发展规律,取人之长补己之短。

(三)培育单项冠军企业是增强产业链控制力的重要途径

首先,如果一国在核心技术、关键部件或特殊材料等方面的进口依赖度过高,则很容易被“卡脖子”,产业链安全始终存在隐忧。例如,何元元和郝群欢(2019)指出,2019年日本对韩国实行出口管制“狠招”,精准打击韩国半导体产业“命门”:日本自2019年7月4日起对出口韩国的三种半导体材料氟聚酰亚胺、光刻胶和高纯度氟化氢加强审查与管控,使韩国制造商很难找到替代品;此外,日本宣布将韩国从“白名单”中删除,对韩国出口的另外1120种军民两用的产品也进行限制。再如,中制智库研究院院长新望(2020)指出,2020年中美贸易战以来,芯片成为焦点,台积电迫于美国技术垄断压力停止为华为麒麟芯片代工;美国商务部对华300多家实体清单,华为独占60余家。在芯片领域,中国基本上没有办法反制美方制裁,供求和技术极端非对称,英特尔、高通、苹果、微软,中国都是强依赖,而其对中国则是弱依赖。由此可见,加快培育单项冠军企业具有非常强的紧迫性和战略意义,单项冠军企业对关键材料及核心技术等的掌控程度与产业链安全直接相关。

其次,培育单项冠军企业可以提高制造业产品附加值。单项冠军企业在专业细分领域具有优势地位,它们通常瞄准尖端技术,注重产品品质,而不会采取低价竞争策略或进行价格战。单项冠军企业通常掌握细分领域的关键技术、核心部件或技术水平等,因此其产品附加值相对较高。例如,杜晶晶和胡登峰(2020)的研究表明,作为苹果最大的中国零部件供货商之一,瑞声科技在苹果的整个产业链中的毛利率最高,曾高达44.2%;该企业15年来每年的营业收入增长速度均保持30%以上,在微型声学、光学、触控、超精密元件等细分领域均做到了全球市场占有率第一,在全球旗舰智能手机声学解决方案市场占有率超过90%。因此,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单项冠军企业,有助于提高中国制造业企业的产品附加值,推动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能够为产业基础高级化提供基础,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再次,单项冠军企业可以通过深挖产业链上下游,更容易形成相对稳定的合作关系和产业链,有助于整个产业链生态系统的发展。例如,作为荷兰最大的半导体设备制造商,ASML(阿斯麦)在全球电子芯片光刻机市场占有90%的份额,在产业链中与其最重要的供应商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卡尔·蔡司为其提供系统的光学元件,德国Trumpf为其提供激光。因此,培育单项冠军企业,不仅是培育某个细分领域的单一冠军企业,实际上也为产业链上与其密切相关的其他企业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单项冠军的培育和成长决定了产业链的发展质量,代表了后发优势,关系到中国能否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实现突围。

因此,培育单项冠军企业有利于增强产业链控制力,有助于实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的要求。

(四)培育单项冠军企业是解决低端锁定困境的必由之路

中国制造业的发展更多是通过强大的供应链集成整合能力而成为“世界工厂”,但制造业在长期代工的生产模式下也暴露出众多发展弊端。据《21世纪经济报道》统计,在一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以及技术含量高的关键材料上,中国70%依赖进口,高端专用芯片的进口依赖度甚至高达95%,这导致中国相关制造业面临“低端锁定”的困境,产业链和供应链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正因如此,中国产业链的绝大部分附加值被国外隐形冠军企业攫取,导致制造业出现“大而不强”的局面。一个国家能否成为制造业强国,不是由生产规模或者组装能力决定的,而是体现在对核心零部件和关键设备等的掌握。

以汽车行业为例,杜晶晶和胡登峰(2020)的统计表明,虽然中国是全球汽车生产量与销售量最大的国家,但2017年全球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百强榜中只有四家中国企业,而且供应的是非核心零部件;广汽传祺GS8受制于爱信变速箱优先供应外资品牌的供应策略,因此面临产能不足的困境。

以通讯、手机等行业为例,大部分核心元器件与系统都掌握在国外企业手中,日本企业减产从而电容和电阻等元器件缺货,导致中国大量中小电子企业停产。特别以依赖度最高同时也是最容易受制于人的芯片产业为例:为避开《瓦森纳协定》对中国先进技术的禁运,中芯国际将注册地选在了开曼群岛,并引入大量分散的外资股东入驻;通过股权换技术,产能换订单等灵活经营方式,中芯国际又先后将德国英飞凌、新加坡特许半导体、日本东芝、富士通等芯片巨头从客户变成了利益绑定的股东。然而,2003年年底,台积电以技术侵权为由将中芯国际告上美国加州法庭;2005年中芯国际选择和解,赔偿1.75亿美元并签下“中芯的所有技术都需供台积电自由检查”的条约。2006年中芯国际融资前夕,台积电以中芯国际违反和解协议为由,再次要求赔偿;中芯国际除赔款外,又交出10%股份。近期,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向部分供货商发出信函,对于向中芯国际出口的部分美国设备、配件及原物料须事前申请出口许可证后,才能向中芯国际继续供货。

以上案例表明,单项冠军企业的培育和发展质量直接决定了中国能否突破“卡脖子”困境,彻底解决制造业“大而不强”、中国面临低端锁定的问题;培育高质量的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单项冠军企业是实现中国由制造业大国向制造业强国转变的必由之路。

(五)培育单项冠军企业有助于提升研发效率和创新质量

单项冠军企业规模相对较小,大都采取创新驱动型的发展战略,在解决生存压力和保持竞争优势的双重作用下,它们通常更加重视研发投入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创新质量。

据报道,西蒙指出,与大企业每年将营业收入的固定比例进行研发投入的策略不同,德国中小型企业通常采用项目导向型的研发策略,在节省费用的同时产生更多成果。

这一特点在中国的部分单项冠军企业中也可以观察到。例如,作为亚洲最大的玻璃装备制造集成商,蚌埠凯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7、2018年连续两年入选安徽省蚌埠市30佳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其浮法玻璃退火窑产品荣获工信部2019年底公布的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该企业从事研发的费用不少于销售收入的6%,且每年开展的研发项目不少于15 项。

单项冠军企业的优势来源之一就是创新和研发,由于其在细分行业领域深耕细作较长时间,对于行业内先进技术的发展动态有较好了解,为了保持领先优势,对于行业内前沿技术突破和商业化应用的功能通常具有较高或较迫切的需求,其有意愿主动与行业内龙头企业进行重大技术突破与集成等方面的研发合作,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等机构开展基础研究和共性技术研究等方面的创新合作,能更好地将技术和科技要素配置到产业发展的各个环节。

因此,单项冠军企业是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参与者,培育高质量的单项冠军企业有助于建立良好的创新协同体系,更好地利用创新的正外部性。单项冠军企业在细分行业领域的深耕细作和对技术前沿的把握,使其能够更加紧密地联系市场,实现创新产品的实际应用价值,从而提升研发效率和创新质量。

二、中国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发展概况及与德国的比较

(一)中国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发展概况

1.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数量相对稳定,培育企业具有一定潜力

我们整理了工信部网站公布的中国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培育企业数量,汇总如表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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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代表了一批发展相对较好、在细分领域有较强竞争力的中小企业。由表2可以发现,每年公示的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数量比较稳定,维持在60-70家的规模,四批一共257家。

单项冠军培育企业代表了一批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由表2可以发现,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共96家。此外,培育企业的发展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经过3年的时间,第一批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名单中有4家企业进入第四批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名单中,它们分别是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主营产品为肟脂类光刻胶引发剂),常州市宏发纵横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产品为高性能纤维经编增强材料),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产品为空气分离设备),以及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产品为中重卡曲轴)。

2.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多集中在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和山东省

以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为样本,分析其地区分布情况,统计结果如表3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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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区域来看,257家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大多分布在长三角地区(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和安徽)、珠三角地区(广义,包括广东、福建、江西、湖南、四川、云南和贵州)和山东省,这三个地区分别贡献99家、43家和61家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占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总数的38.52%、16.73%和23.74%;京津冀地区(包括北京、天津和河北)贡献16家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占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总数的6.23%。

分省来看,每一批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所在省份排行榜中,山东省、江苏省和浙江省稳居前三的位置。此外,在第一批公布的企业中,广东省与浙江省的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数量并列第三,安徽省和河南省并列第四;在第二批公布的企业中,福建省和河南省的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数量分别位居第四和第五的位置;在第三批公布的企业中,安徽省、福建省、河南省和湖北省的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数量并列位居第四的位置;在第四批公布的企业中,广东省和北京市的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数量分别位居第四和第五的位置。

3.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中的上市公司多分布在技术密集型行业

为了从更微观的角度对中国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发展情况进行分析,基于数据可得性考虑,本小节选取了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中的上市公司作为分析子样本。具体地,我们将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名单与CSMAR数据库、同花顺数据、中国研究数据服务平台(CNRDS)数据库进行匹配,得到中国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中的上市公司名单,共计85家企业,占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总数的33.07%,这意味着子样本具有代表性,分析结论同样适用于非上市的中国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中国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中的上市公司的行业分布情况如表4所示,其中,“行业名称”使用的是2012年版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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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发现,中国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中的上市公司分布最广泛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以及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分别占比16.47%、15.29%、9.41%、9.41%和8.24%。另外,中国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中的上市公司中,分布较少的行业为农副食品加工业,医药制造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以及食品制造业行业,这些行业的企业数量分别占样本总数的1.18%,合计占样本总数的5.9%。

分析发现,与排名后几位的行业相比,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和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对关键材料和零部件、技术水平等的依赖程度更高,对企业的深耕细作和聚焦度要求更高,行业本身的技术和知识密集型特点为单项冠军企业的产生提供了天然的环境和土壤,意味着这些行业相对更容易产生单项冠军企业。

4.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中的上市公司研发投入稳步增加,并且平均意义上优于相近企业

本小节以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以下简称“研发费用比重”),以及研发人员占总人数的比重(以下简称“研发人员比重”)作为企业研发投入的度量指标,分析了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中的上市公司的研发投入随时间的变化情况,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变动情况进行纵向比较。

此外,本小节还以总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和企业所处行业代码为关键指标,使用倾向得分匹配(Propensity score matching,PSM)方法,筛选出与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中的上市公司非常接近的非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上市公司作为对照组企业,对企业研发情况进行横向比较。

本节使用的分析样本及筛选的对照组企业均为上市公司。由于样本具有代表性,因此得到的结论同样适用于其他非上市的单项冠军示范企业(见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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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从均值来看,中国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中的上市公司的研发费用比重维持在5%左右,2019年的均值达到5.62%;研发人员比重维持在16%左右,2019年的均值为17.22%;随着时间推进,二者均值在总体上均呈现出稳步增加的态势。

其次,从标准差来看,随着时间推进,研发费用比重的标准差整体上表现出逐步增加的趋势,这表明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中的上市公司的研发费用比重的离散程度增加,这与极值(最大值和最小值)的变化规律是一致的:最小值的增加趋势较为平缓,而最大值的增加幅度相对较大。与研发费用比重不同,近5年来研发人员比重的标准差逐步缩小,表明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中的上市公司在研发人员比重的投入方面趋于集中化,离散程度降低,这与极值的变化规律是一致的:最大值和最小值整体呈现下降趋势,但与最小值相比,最大值的降幅明显更大。

再次,从上四分位数和下四分位数来看,在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中的上市公司中,大约有25%以上的企业研发费用比重位于4.6%-6.4%范围内,研发人员比重位于17.9%-19.8%的范围内;75%以上的企业研发费用比重位于2%-3.8%范围内,研发人员比重位于9.9%-11.6%范围内。具体地,以2019年为例,研发费用比重(研发人员比重)位于6.4%(19.1%)以上的企业占样本数的25%,这意味着85家企业中有大约有21家企业研发费用比重(研发人员比重)超过6.4%(19.1%);研发费用比重(研发人员比重)位于3.8%(11.6%)以上的企业占样本数量的75%,这表明大约有63家企业研发费用比重(研发人员比重)超过3.8%(11.6%)。

最后,通过与对照组企业均值的横向比较可以发现,无论研发费用比重还是研发人员比重,在平均意义上,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中的上市公司整体要优于对照组企业,一定程度上也表明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比其他相近企业更加注重在研发费用和研发人员方面的投入,这或许是这些企业能够成为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原因之一。

5.聚焦主业是发展前提,拓展领域与主业相关更易取得成功

企业在制定发展策略时,应当注重对自身所在细分领域的聚焦,保持一定的专注度,在做好主业的基础上再将业务拓展至与主业相关的领域。例如,现在被众人所熟知的华为,在1987年成立之初,主业集中在用户交换机销售代理方面;随着资本积累,企业体量不断扩大,技术不断成熟,其生产活动扩展到与其主业密切相关的其他领域,才逐步实现从企业市场到消费品市场的突破。华为表示不会拓宽业务环境,而是拓宽电子系统和软件计算系统在不同行业的应用,华为永远不会多元化发展。

企业可以通过做好“第一产品”并发挥经营能力来保持“第一曲线”的持续性,然后再发展“第二曲线”;但如果在“第一曲线”发展尚不完善不充分的情况下,急于发展“第二曲线”,则非常危险。例如,谭长春(2020)指出,以房地产为主业的恒大集团曾经每年投入数亿元的费用向市场推广恒大冰泉,试图进军食品饮料领域,但与其主业跨度太大,并没有取得非常理想的效果。谢丹丹等(2020)也指出,西蒙曾经以海尔为例,认为海尔在洗衣机市场上销量全球第一,在白色家电领域具有主业优势;海尔曾试图抓住机会进军手机领域,但发现无法与苹果、华为、小米等企业抗衡,主要是因为手机领域与其优势领域相差较大。

(二)中德隐形冠军企业之间的国际比较

1.中国隐形冠军企业数量排名靠前但与前列国家差距仍较大

西蒙2015年的研究表明,中国的隐形冠军企业数量位居世界前十。2019年中德“隐形冠军”峰会公开发布的数据显示,全球隐形冠军企业共有2734家,德国以1307家企业位居榜首,占到总数的47.8%,美国和日本分别以366家和220家位列第二、第三位,中国以92家位居第四。上述数据表明,中国近年来隐形冠军企业数量增加明显,2019年隐形冠军企业数量位居第四,与其他国家相比具有一定优势。但应该认识到,中国隐形冠军企业在数量级上与前三位国家,特别是位居榜首的德国仍然有非常大的差距。因此,中国在单项冠军企业的培育方面仍有相当长的路要走。

2.中国单项冠军企业研发投入比重和研发投入方式仍待改善

谢丹丹等(2020)的报道显示,根据西蒙的调查,德国隐形冠军企业的研发支出占比是普通公司的两倍:一般公司研发支出是销售收入的3%,德国隐形冠军平均可以达到6%。在德国隐形冠军企业里,平均每1000个员工拥有的专利数量是31个,而在全球规模最大的1000家企业里,这一数据是6个。

由表5可以发现,中国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中的上市公司的研发投入水平占销售收入比重的均值最大值为2019年的5.62%。与德国隐形冠军企业研发投入的平均水平相比,中国单项冠军企业的研发投入比重仍然有待提升。

此外,在研发投入特点方面,谢丹丹等(2020)总结道,西蒙将中国的隐形冠军企业的研发投入的方式比喻成“撒胡椒面”,即把研发资源同时投入到若干个细分领域,再判断哪个更有潜力,这或许可以更好地抓住行业机遇;而德国的隐形冠军企业一般会将研发资源聚焦到其优势所在领域的小品类上,这可能更有利于实现创新突破。②由此可见,中国单项冠军企业的研发投入方式仍然有改善空间。

3.中国单项冠军企业通过全球化拓展市场的程度仍有待加强

聚焦于细分市场领域也会带来发展劣势,其中一个痛点就在于细分领域市场存在天花板,聚焦之后细分市场容量有限;如果仅聚焦在国内市场,市场就更加有限了。如果突然出现变革性技术,市场需求忽然发生改变或者非市场力量突然干预,这些不确定性因素都会给企业带来极大的风险。对此,隐形冠军企业往往通过全球化的布局拓展海外市场,这有助于突破细分领域的市场天花板。此外,由于文化理念和发展水平等方面的差距,通过全球化布局有时也会实现“东方不亮西方亮”的效果,出乎意料地帮助企业开拓市场。笔者在调研过程中了解到,由于国内客户比较保守,国内应用场景相对较少,很多下游企业不愿意冒风险使用国产设备。为了打消国内客户的忧虑,作为机械装备行业的隐形冠军、注塑机行业的龙头企业,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先将产品卖到海外市场,取得国际信誉之后再将产品引入国内。

德国隐形冠军企业将拓展海外市场作为打破细分领域行业天花板、拓展市场增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企业具有很强的全球化意识。王曼等(2020)的研究指出,德国隐形冠军企业在全球中小企业专业市场的份额达到70%-90%;而中国的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往往会选择多元化战略,拓展经营领域而不是海外市场。

根据2019年中德“隐形冠军”峰会公开发布的数据,中德两国隐形冠军企业的全球化水平相差较大,中国隐形冠军企业的全球化布局程度仍有待提高:德国有较多隐形冠军企业在海外布局国家的数量超过两位数,例如,电气元件和系统领域的企业费斯托(Festo)在海外布局的国家超过60个,生产机械工具的企业Trumpf在海外布局国家约70个,生产紧固件、螺丝及配件的企业伍尔特(Wuerth)和生产石膏产品的可耐福(Knauf)在海外的布局国家在80(含)以上,生产高压清洁机的卡赫(Karcher)和船只检测领域的德国劳氏(Germanischer Llod)在海外布局国家超过120个。而在中国,医疗技术领域的迈瑞医疗在海外布局国家为42个,生产激光设备的大族激光和生产视频监控设备的海康威视在海外布局国家为13个,风电领域的金风科技、生产玻璃镀膜的蓝思科技和生产工业纤维的浙江海利得的海外布局国家仅为个位数。

4.德国企业依靠内部力量掌控独创性优势,中国企业用纵向一体化策略保持竞争优势

《资源再生》的报道显示,有些德国的“隐形冠军”企业为保证产品质量,保持竞争优势而建立了自己的机械加工厂。这些企业认为独创性的东西需要依靠内部力量来完成,这样才能控制原材料,并打造自己独特的工艺、机械设备和产品。[18]这种看似有悖于业务外包潮流的行为,某种程度上或许也是“工匠精神”的体现。

在中国,不少冠军企业会选择纵向一体化的发展策略,以便更好地把握产品质量,控制生产成本,从而在竞争中更有效率和品质保证,取得竞争优势。

据报道,创立于1978年的溢达集团是全球最大的纯棉衬衫制造商之一,客户包括Hugo Boss、Lacoste等世界知名的服装品牌,每年为客户生产的纯棉衬衣超过1亿件,是衬衣界的隐形冠军企业。与其他服装品牌商所倡导的产业链分包模式不同,溢达集团从创建之初就坚持纵向一体化的全产业链模式。从棉花种棉到服装的生产,溢达集团一直沿着整个衬衫生产的供应链布局,从制衣开始,投资了面料厂、高支纱厂、印染厂等。在纵向一体化的生产体系下,溢达集团可以从整体上对产品生产进行规划,甚至在新品研发和设计等方面都更加有效率。

成立于1948年的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作为民营企业发展成功的典范,于2007年在中国香港上市。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以生产大输液为主导,兼顾片剂、胶囊剂、水针等多种剂型,在生物制剂、医用包材等新型产业领域也有所发展,其生产规模、技术水平、品牌影响力和经济效益都位居国内同行前列,连续多年跻身中国制药企业百强企业、中国化学制药行业制剂出口型优秀企业品牌行列。笔者在调研过程了解到,为了控制生产成本、保证产品品质,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分别采取在沧州收购原料厂,在江苏收购包材厂等战略布局,打通上下游产业链,提升企业利润率。

再如,成立于1995年的上海丽珠制药有限公司,作为以生产和开发现代生物医药产品为主体的制药企业,连续多年被评定为“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获得过“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等称号。该企业发现自己生产与国外进口辅料之间存在两个数量级的成本差异,因此企业自己做原料和辅料,以便更好地控制前端质量和生产成本。

5.中国企业多追逐上市目标而德国更愿将企业留在家族手中

资本是企业发展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生产要素,也是决策者必须考虑的现实问题。企业如何平衡资本与外部干预之间的关系,直接影响了其决策的自主权以及企业发展的持久性等问题,是需要决策者认真考虑和权衡选择的问题,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企业经营者的管理艺术和战略智慧。

例如,航天柏克(广东)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高端的中大功率电源制造商,靠研发创新和过硬的产品质量取得市场,荣获“2019年度禅城区经济突出贡献企业”称号。该企业2019年销售额大约为3.6亿元,产值约为4.2亿元,税收大约为2460万元;企业290多名职工中,研发、生产和后勤人员之间的比例大概是1:1:1,大专以上职工占比69%。在调研过程中,该企业负责人向笔者介绍,企业经营需要垫付大量资金,银行借贷非常重要。作为民营企业发展受到限制,流动资金一直是“卡脖子”问题,所以该企业选择与军工企业合作,进入航天领域,企业才得以存活。

资本的影响是一分为二的,一方面资本会给企业带来迅速扩张的机会,但另一方面上市也给企业带来扩张的压力:有时候为了给资本市场“讲故事”,为了短期内找到新的增长点,企业可能跟风去做自己不擅长的风口行业,企业的“战略定力”会受到挑战,做出的决策也未必符合企业长远利益。

在中国,很多企业都会在发展早期就开始追逐上市目标。企业一旦上市以后,膨胀速度非常快。而德国企业更愿意将企业留在家族手中。根据徐珊和陈晓平(2020)的报道,西蒙指出,德国大多数隐形冠军家族至今拒绝上市,原因之一在于他们担心股东的压力会造成CEO任期缩短;另一个原因就是,由此被迫对外公布更多的企业信息。

三、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中国单项冠军企业的建议

从企业生存、成长和创新的视角出发,就如何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单项冠军企业,提高产业链的控制力提出几点政策建议。

(一)完善政策配套措施,提供有利于企业生存的制度保障

对企业而言,首先考虑的是生存问题,只有活下去才会有机会成长,在细分领域精耕细作并进一步发展为单项冠军企业。因此,政府首先应当完善相关的政策配套措施,尽可能为企业生存提供完善的制度保障。

例如,政府对药品或相关医疗器械等制定了带量采购政策,对国内和进口产品执行不同的采购价格。与技术条件等已经相对成熟因此可以轻易分摊成本的国外企业相比,国内企业仍处于起步或发展阶段,尚不具备技术或成本优势,在此情形下实行分类定价政策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跨国公司或者国外企业以低价竞争策略挤出国内企业的现象,从而为国内企业提供更好的成长和发展环境;另外,国外更高技术水平的产品和服务的引进能够推动国内相关领域的技术水平提升和评价标准的完善,促进相关企业的整体质量水平和素质等提高。值得注意的是,带量采购政策压低医药产品的价格,可能不利于那些前期研发投入比较多的国内企业的成本分摊,给企业的后续研发创新带来压力;对此,可以考虑制定相关的配套政策进行一定程度的补偿等。

(二)引导企业聚焦主业,维护有助于企业成长的市场环境

单项冠军的出现和成长是企业自身决策和内生发展的结果。陈晓平(2020)指出,虽然近年来各地区都制定了许多政策激励单项冠军发展,日本和韩国等纷纷出台激励政策,但效果有些不尽如人意,根本原因在于单项冠军的推动还是要靠企业家进行;如果企业家意愿不够强烈,短期内政府的激励政策不见得有效。

为了引导企业聚焦主业提质增效,政府应当始终坚持以企业为市场主体的原则,维护有利于企业成长和发展的市场环境。例如,政府可以加强市场监管,尽可能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抑制企业之间的不正当竞争;简化政策办理流程,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如提高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时效性,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留抵税款退税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的财税压力和运营负担;发挥政府公共服务平台的作用,帮助企业了解国外政策法规等,鼓励企业发展海外市场。

关于政策时效性和效率问题,有医药企业和医疗器械企业向笔者表示,国内对于医药产品及医疗器械的市场准入机制相对较严,审批流程复杂,时间较长。例如,国内对于医疗器械的准入,要求企业具备注册证,代理商手续和资格完备,具有市场准入资格,并且在医院招标窗口期进行,这意味着产品进入市场差不多需要两年的时间;而国外流程较快,产品不到半年可以进入医院。以上表明,国内相关政策和流程存在一定的优化和完善空间。

此外,笔者在调研过程中了解到,企业普遍认为制约其发展的其中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引进和留住人才困难。对此,各地政府可以加强对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尽可能实现公共设施服务的均等化,缩小地区差距,降低区域之间发展的不平衡程度。在此基础上,结合地区发展特点,地方政府可以充分发挥财税政策工具等行政力量,提供更具有吸引力的人才引进和配套政策,完善人才在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的保障措施,增强地区对人才的吸引力度,帮助企业解决在人才引进和留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加强产权保护制度,打造有利于企业创新的生态环境

单项冠军企业非常注重研发投入,这样才有可能掌握核心技术、关键部件或特殊材料等,这也是其能够在细分行业领域保持市场优势地位的重要原因之一。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对于激励企业的创新主动性、维护企业创新收益非常重要。德国严格的产权保护制度为其隐形冠军企业的产生和成长提供了制度保障,中国在这方面仍然有许多可以完善的空间。

例如,专注于医学影像设备关键部件X线平板探测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凭借其研发和创新能力,成为全球为数不多的、掌握全部主要核心技术的数字化X线探测器生产商之一。该企业在美国的市场占有率为7%,是经济型DR(数字化医用X线摄影系统)市场领域第二;2016年奕瑞在中国DR市场的占有率为25%,2018年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增长到45%以上。该企业于2012年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16年被认定为“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2018年被评为“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企业”和“上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在调研过程中,企业表示核心技术都由企业自主掌握,不担心国外竞争,反而可能受到国内企业的侵害,但要等到侵害企业达到500万元营业收入才能起诉,这项制度显然不利于企业创新,无法充分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因此希望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

杜晶晶和胡登峰(2020)的报道表明,为了更好地培育隐形冠军企业,德国政府还推动建设创新聚集带,为企业提供信息共享平台,降低企业准入门槛,使企业与实验室和市场之间的联系更加密切,充分发挥创新协同效应。

鉴于此,地方政府可以出台相应政策,提供有利于创新的环境。例如,可以通过制定财税激励政策和完善配套措施等,鼓励龙头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单项冠军企业建立集“产—学—研—用”于一体的创新协同体系,在政策上帮助企业尽快实现创新成果落地,提高创新效率。

此外,政府可以从需求端为单项冠军企业的产品特别是新研发产品的应用提供政策支持,这也反映了政府对单项冠军企业的认可,能够鼓励企业聚焦主业精耕细作,大胆创新。笔者在调研过程中了解到,不少企业希望政府能够提供应用场景,使国产化设备拥有更多应用机会。

【作者信息】张中祥,天津大学马寅初经济学院创院院长、卓越教授,国家能源、环境和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邵珠琼,天津大学马寅初经济学院讲师。

【文章全文】张中祥 邵珠琼,“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单项冠军 增强产业链控制力”,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课题组《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研究》,中国发展出版社,2022年2月,第43-6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