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5-21
天津大学卓越教授、马寅初经济学院院长,国家能源、环境和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张中祥教授2015年发表在Climate Policy期刊上的文章“Carbon Emissions Trading in China: The Evolution from Pilots to a Nationwide Scheme”(中国碳排放交易:从地区试点向全国体系演变)荣获天津市第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该文被经济学、法学、政治科学、公共管理和环境研究等SSCI五大学科一区期刊和SCI一区期刊文章引用,在出版社网页有3300多次阅读。中国承诺计划2017年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当日的《纽约时报》评论和《科学美国人》等覆盖面大、受众多的综合媒体也引用了该文的观点。在耶鲁大学等欧美澳大学和机构应邀围绕该文做过1-2小时专场报告,在墨西哥前总统Ernesto Zedillo教授和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 Jean Tirole教授组织的会议上也报告过该文的主要内容。
近年来,中国采取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包括千家企业节能行动计划、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计划、强制关停小火电与建设大型有效电厂和低碳城市发展试点等这些政府主导的旗舰项目和倡议,实现中长期的绿色低碳增长战略。的确以实施一些政府主导的大的旗舰项目和倡议为代表的行政手段在降低能耗、缓解污染方面效果显著,但并不具有经济效率。而且随着节能减排力度不断增强,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强制减排成本变得越来越高,变得越来越不现实,国家通过实现“十一五”规划节能目标已经意识到必须转向依靠市场手段降低污染物排放、建设生态文明。一方面,随着决策权和事权越来越向地方倾斜的情况下,中央和地方的合作对实现目标至关重要。另一方面,实现“十一五”规划节能减排目标绝大部分都是靠行政手段实现的,高效但没有效率。实现越来越严格的节能减排目标呼唤转向市场手段。同时,经合组织国家的实践表明碳排放交易是富有经济效率的环境经济政策工具,为中国通过市场手段把外部效应内部化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提供了参考。
2011年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深圳、上海、北京、广东、天津、湖北、重庆等七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到2014年6月交易试点全部上线交易。不同于中国以往先在小范围试点、然后逐渐推开的新政,碳排放交易一开始就选择上述七个交易试点省、市。这些试点既有像北京、上海、深圳高度发达的地区,又有像湖北、重庆非常典型的中、西部地区,也有制造业发达的广东。国家希望通过这些试点获得经验立即推向全国,而不像以前的改革在小范围先试。2015年9月中国在《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承诺在2017年启动全国性碳排放交易体系印证了这一点。因此,全面系统地总结七个碳排放交易试点的设计、运行和履约情况以及取得的经验教训对启动全国性碳排放交易体系并确保其良好运行不仅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同时对指导全国性碳排放交易体系建立与运行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基于此,本文旨在全面系统地讨论碳排放交易试点的设计、运行和履约情况,在碳数据收集、报告、核查,开设和激活账户,领取发放配额,配额评估,参与交易,配额上缴和完成履约等方面取得的经验教训,从而为完善碳排放交易试点的运行和试点向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推进提供有价值的指导建议。
政策一旦确定后,实施细节是政策成败的关键。本文首先讨论了碳排放交易试点方案中的共同点和异同。比如,与欧美碳排放交易的一样,每个试点覆盖的排放占试点省市的总排放量比较大。但与欧美碳排放交易不同,每个试点的碳排放配额不是分配到电厂里具体的发电单元,而是整个发电厂,这样电厂履约时获得一定灵活性。与欧美碳排放交易另一不同的是,每个试点发电造成的间接碳排放也纳入碳排放交易。同时,各试点地区根据自身特点,在诸如部门覆盖范围、配额分配、价格不确定性、市场稳定性、占优主体的潜在市场影响力、碳汇抵消的使用、执行和履约等方面,试点之间存在明显差异。在省、市级这个水平较区域或全国更容易形成占主导地位的排放源,比如上海的宝钢,深圳的华为、中兴都是当地的排放大户,占当地总排放量比例较高。每个试点都设计机制来应对这些大的占优主体可能产生的潜在的市场影响力。基本上每个试点也都利用储备配额来应对碳配额交易价格波动,但在什么情况下进行配额回购、什么情况下向市场投放配额以稳定交易价格,维护市场正常运行,每个试点可启动调控机制的交易价格也不同。
第二,分析了北京、广东、上海、深圳和天津等五个碳排放交易试点履约率的差异及成因。总的来说,无论按完成履约义务的企业数占所覆盖的全部企业数的百分比,还是按完成履约义务的企业所获得的配额分配量占配额总量的百分比度量,各试点地区履约率还是非常高的。但履约率差异与各试点控排单位行业覆盖范围和类型、激励惩罚机制、信用关联上的差异密不可分。针对控排单位缺乏对碳排放交易这一经济机制的了解,提出了如何改变控排单位的非理性行为,充分利用碳排放交易来提升试点的整体履约率,降低履约成本。
第三,讨论了由碳排放交易试点向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过渡的路径、面临的挑战和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下行业覆盖范围以及中央和地方两级管理制度下各自在配额分配、管理、核查与清缴以及对碳排放交易进行监督和管理上的职责。明确中央政府将主管全国性交易规则的制定,省级政府将承担实施和执行规则的义务但允许省级政府设定比国家规则更严格的准则。
第四,考虑到现有规范碳市场的部门规章约束力低,本文提出为了体现不同部门和地区碳排放配额的等价性需要全国性的碳排放交易立法,从而为碳排放权交易的设计和操作,所有排放数据得到正确测量、报告和核实的核证报告管理体系执行以及对非履约控排单位的惩罚措施,提供统一的指导方针和办法。同时这一立法应将排放配额定义为一种金融资产和环境可靠的减排量。如果短期内碳排放交易立法不可行的话,至少需要拟定国务院条例,使规范碳市场的规章具有更高的约束力。
本文曾在2015年5月27-28日作为美国顶尖大学和国际机构之外仅有几位应邀参会代表在墨西哥前总统、耶鲁大学全球化研究中心主任 Ernesto Zedillo教授在耶鲁大学组织的“跨越巴黎全球统一碳价高端研讨会”并在Zedillo总统亲自主持的单元上和2015年10月14日在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 Jean Tirole组织的“巴黎气候变化峰会经济利害关系会议”上宣读,并应邀在荷兰格罗宁根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15年1月27日)、法国Climate Economics Chair研究平台(2015年3月17日)、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克劳福德公共政策学院(2015年4月17日)、奥地利维也纳经济大学(2015年5月11日)、耶鲁大学(2015年5月26日)、驻华外国记者协会(2015年11月19日丹麦驻华大使馆)和巴黎政治学院可持续发展与国际关系研究院(2016年5月12日)等做过1-3小时专场报告。
(张中祥教授应墨西哥前总统邀请在耶鲁大学与世界顶尖学者研讨全球碳价协调问题)
全文(1.22万字)刊登在2015年出版的Climate Policy 第15卷,被经济学、法学、政治科学、公共管理和环境研究等SSCI五大学科一区期刊和SCI一区期刊文章引用,在出版社网页有3300多次阅读。中国承诺计划2017年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当日的《纽约时报》评论和《科学美国人》等覆盖面大、受众多的综合媒体引用了本文的观点。
张中祥教授自2001年担任Climate Policy创刊编委并连任至今,在该刊发表首篇来自华人学者的文章,2015年为该刊主编《中国减缓气候变化政策》为主题的特刊号。该特刊号出版得到英国Children’s Investment Fund Foundation基金会资助,所有收录的文章在该刊网站永久免费下载。英国Climate Strategies于2015年12月5日在巴黎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期间组织了该特特刊的发布会。据Web of Science,2016年该刊影响因子为2.735,位列SSCI公共管理学科47种期刊前15%。该刊自2001年创刊到刊登本文那期期刊出版,第一作者署名来自中国的文章不超过10篇。
文章全文参见链接:
http://www.tandfonline.com/doi/full/10.1080/14693062.2015.1096231
http://dx.doi.org/10.1080/14693062.2015.1096231
张中祥,2012年因为孩子中文教育放弃经猎头公司负责全球招聘、经过总统府面试后获得担任位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首都某大型国际政府间机构Director of Research的高级职务携全家全职回国,现任天津大学卓越教授、马寅初经济学院院长,国家能源、环境和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亚太政策研究会(APPS)会士,巴黎政治学院IDDRI科学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数经所(1996年至今)和夏威夷大学经济系兼职教授,中国科学院战略院首位特聘教授,Environmental Economics and Policy Studies和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ublic Policy等4种国际期刊编辑和Climate Policy; Energy Policy;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Agreements:Politics, Law and Economics和International Review of Environmental and ResourceEconomics等其他10种国际期刊编委,俄罗斯Global Energy Price(120万美元)大奖提名人,奥地利Wittgenstein Award(150万欧元)评审人。著、编21部英文著作和国际期刊特刊。连续位列Elsevier经济与金融领域“中国高被引学者”榜单第4位,中国高校人文社科领域1956-2008间以第一作者在SSCI期刊上发文量最多10多位作者。6次应邀在国际能源经济学会(IAEE)大会上做主旨报告,5次在欧洲/世界环境和资源经济学家会议(EAERE/WCERE)上组织政策分会。受聘担任联合国贸发会议、经合组织、欧盟委员会、世行、亚行、国际能源署、北美环境合作委员会等机构的顾问。曾在荷兰格罗宁根大学法学院和经济学院、美国东西方中心等欧美机构工作二十年。之前曾任职于国家计划委员会并兼任国家计划委员会团委委员。